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招标公告
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垦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电子计算中心,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垦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
2.2 招标内容:涉农系统模块开发及培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2.4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01号
3、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能够满足以下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该具有1年及1年以上涉农软件开发经验;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拥有涉及本项目相关软件研发的产品;
3.3开发完成后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全部源代码;
3.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外包其它公司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4号7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7.2报名时需提供: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银行开户证明、银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第3条要求的相关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9:00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电子计算中心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4号7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日期: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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