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ZC2016-X10-1103)招标公告
(BLZC2016-X10-1103)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便携式计算机采购(BLZC2016-X10-1103)
询价采购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计算机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BLZC2016-X10-110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便携式计算机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399.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24日止(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北流市新芝路金顶名轩C1栋二楼(陵城派出所对面)
3.售价:询价通知书工本费每本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通知书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正,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北流市新芝路金顶名轩C1栋二楼(陵城派出所对面),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联系地址:玉林市北流市大兴街73号
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189*****2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流市新芝路金顶名轩C1栋二楼(陵城派出所对面)
项目联系人:党晴琳梁兵,联系电话:0775—*******
3.监督部门:北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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