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导热油氢化三联苯选商公告三次
大庆华科导热油氢化三联苯选商公告三次
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项目编号:HKJD-2024-043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选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C9联合树脂装置所用导热油为氢化三联苯,系统油量约90吨。在正常使用中,因导热油在系统内脱氢裂化每年损耗量约为3-4%,系统机泵维修排油及系统的漏点亦会产生部分损耗。当前已无导热油库存,本次拟采购导热油(氢化三联苯)9.2吨,主要涉及一个品种。 本次采购为:L-QD350导热油(氢化三联苯)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 交货期:接到订货通知20天内,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最高限价:23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供货需求说明:按合同约定执行。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90%,剩余货款总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 计价方式:执行固定总价,包含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技术指导费、售后服务费及增值税费(13%税点)等所有费用。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商务联系人:杨媛 联系方式:0459-******* 技术联系人:陈殿波 联系方式:158*****893 三、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四、采购组织方式 公开选商 五、公告发布形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大庆石化公司内外网。计划公告周期为5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1日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机动工程部103,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三)报名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须是符合采购物资种类资质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方可参与报名,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生产商与代理商均可参与报名。 报名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一)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代理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第(一)条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4、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均须提供投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业绩要求(均须提供): 投标产品近 3 年拥有化工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 (五)报名表、商务技术响应偏差表(均须提供)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商务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等相应资格。 七、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大庆华科C9联合树脂装置导热油L-QD350(氢化三联苯)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八、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成交单位须同意将货款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九、附件: 附件一:《大庆华科C9联合树脂装置导热油(氢化三联苯)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附件二:合同文本(见附件合同范本和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附件三:报名表 附件四:商务技术响应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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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导热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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