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项目 | ||
品目 | 殡葬服务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民政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扬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0: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玉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民政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2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玉君 |
项目概况 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项目 JSZC-******-SWGC-G2024-025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WGC-G2024-0252
项目名称: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00万元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函
9.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11-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731。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7.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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