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申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一次性租赁补贴的通知
关于受理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申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一次性租赁补贴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政综〔2020〕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漳州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漳建房〔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芗城区拟开放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2024年度公租房一次性租赁补贴申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对象
2023年2月以来,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且经审核符合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暂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或个人(在申请时间内新增符合保障资格的也可申请,已享受漳州市人才住房补助的不得申请)。
其中,已经申领过2024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并且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对象无需重复提交申请,但需要到申请租赁补贴所在社区签领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一次性租赁补贴协议。
二、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8日(仅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申请地点
1.在芗城区租赁房屋的,到租赁所在地社区申请;
2.在龙文区租赁房屋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非芗城区户籍的,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3.属《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一)、(二)类保障对象,但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2.其中,申请人属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还需提供未享受漳州市人才住房补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特别提醒(请务必仔细阅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不予受理,请见此通知者相互转告。
2.为提升效率,让群众少跑腿,申请对象在申请时需统一填写《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一次性租赁补贴协议》,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住建局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6-*******。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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