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宁路、建设西路等沥青道路局部维修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采购公告
2024年海宁路、建设西路等沥青道路局部维修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海宁路、建设西路等沥青道路局部维修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 | ||
品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二处 | ||
行政区域 | 海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0: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二楼开标四厅 | ||
预算金额 | ¥10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党妍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8-******** |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二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4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4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街道新滩管庄路九岭村八组8-2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党妍玉 |
项目概况 2024年海宁路、建设西路等沥青道路局部维修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 JSZC-******-TNFF-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NFF-C2024-0001
项目名称:2024年海宁路、建设西路等沥青道路局部维修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2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2024年海宁路、建设西路等沥青道路局部维修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拆除修复、调整检测井和雨水篦高度,路面标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响应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1-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四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话:0518-********
标签: 海宁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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