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公安局马坪派出所业务用房

漳浦县公安局马坪派出所业务用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公安局马坪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3】60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漳浦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泰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马坪镇后康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1.7平方米,主要建设业务用房,建筑占地面积583.68平方米,建筑面积2125平方米;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12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5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综合管线、围墙、大门、路面硬化、绿化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8 元(含暂列金******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 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本工程项目规模为小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 (含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5 00:00:00至2024-11-15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类(6.00%≤K<10.00%)(含 6%,不含 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公安局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 66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泰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霞寨镇兴霞大道117号,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36*****193,传真:/

联系人: 曾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 348 号、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

联系电话:0596-*******、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黄仓村 457 号)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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