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新材无水氟化氢招标公告
华安新材无水氟化氢招标公告
2024-10-25 1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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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方需具有无水氟化氢制造的人员、设备及专业能力,具备相应资质;
2、投标方具有所需的厂地,足够的制造、加工和检测设备,能按双方约定完成购销合同,投标方需本公司生产,不得外包给第三方。
3、禁止使用湖北大力和武汉中正的罐箱运输,罐箱检验报告结论允许使用压力不低于0.54Mpa,同时要求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为1级或2级,其他详见华安卸车要求,各投标方根据各自发货能力报价。
二、质量指标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结算方式:
五、具体要求:
1、报价单需采用联创集团固定模板。
2、中标者需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按照需方要求执行到货。
3、新供应商需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供方审核,审核完成后进行供货。
4、如果发现产品质量达不到公司质量要求,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5、投标报价执行一次报价。
六、招标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
2、标书投递方式及地点:将报价单填写完毕盖章后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czb******@163.com,邮件主题需标注投标方公司名称。
3、开标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开标结果将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中标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金:166*****010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氟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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