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燃气行业专业安全检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实施前
光明区燃气行业专业安全检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实施前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实施前)
项目名称 | 光明区燃气行业专业安全检查服务项 | |
采购部门 | 燃气发展与市政管廊科 | |
预算金额(元) | ||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 项目概况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2.服务要求: 1)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拆分; 2)供应商有对本项目资料数据进行保密的义务。 | |
具体技术要求 | 1.根据瓶装燃气安全监管任务需求,每季度对辖区内22家燃气场站开展一轮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燃气站点闭环整改,定期复查安全隐患;协助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燃气站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瓶装燃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对燃气站点入户安检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燃气站点建立“安检留痕”制度。 2.组织开展辖区内燃气用户用气情况摸排工作,根据各街道及各燃气企业台账每月抽查不少于100户燃气用户,重点对全区7113户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联网、金属波纹管置换、无熄火保护灶具整改、气瓶间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3.按规定开展涉燃气管道第三方工地检查,组织签订《动土作业确认表》,对全区涉燃气管道的120个工地每月开展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个一”及“6个100%”落实情况,发现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上报。 4.协助我局开展“瓶改管”二、三批工程项目结决算工作,一方面督促代建单位及施工单位完成“瓶改管”二、三批工程整改,另一方面与代建单位、第三方造价公司及区财评对接,推进完成我局“瓶改管”二、三批工程剩余26个项目的结决算资料收集、审核、报送工作。 5.建立瓶装燃气站点安全检查、燃气用户隐患排查整治、涉燃气管道第三方工地监督检查三本台账,根据检查结果每季度对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工作进展及各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总结、报告,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 |
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一年 (二)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不高于87.3万元(含税)。 (四)付款方式:首付款为合同价的50%,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到期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五)验收: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逐项验收。项目验收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报告将作为服务费尾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 |
项目联系人:吴泳芙 联系方式:0755-******** |
标签: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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