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

1、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80万元/年

二、相关标准

本项目相关标准按照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总体要求

(一)食品要求:保证所有食品安全。

1.米、油需在大型超市或者正规公司采购并提供采购单据,要求日期新鲜的知名品牌袋装米和桶装油,禁止使用散装米和油。

2.配菜:荤菜类,要求检疫合格手续齐全,新鲜健康。蔬菜类;时令新鲜果蔬、无毒无害。湘菜口味为主,注意营养搭配,坚持新鲜健康的原则,小菜按时令菜采购,内脏、腊菜、卤菜及冰冻食品一个月不超过3次。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菜品。

3.各种佐料、调味品等需使用正规知名品牌,保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

(二)人员要求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按时接种新冠疫苗;必须购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承包的食堂不得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2.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卫生措施。

3.食堂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 人。

(三)管理要求

1.食堂必须是持证上岗,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要求开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2.成交供应商(食堂负责人)要对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食材安全、菜肴搭配和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3.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将全部工作人员进驻局机关食堂试用一周时间。试用期满后,采购方如有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到位后方能签订合同。

5.食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控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保证碗筷餐具、厨房操作间、桌面地面等食堂环境的卫生,每日清洗,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部门、采购方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不达标的现象,一次提出警告、二次扣200元、三次约谈并考虑解除合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实施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食堂。

1.2实施时间:一年,具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起算。

五、服务标准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早餐60元/桌、10人/桌,据实结算。

2.中餐200元/桌,10人/桌,据实结算。

3.用餐标准:早餐:粉面、现熬粥、鸡蛋、包子馒头煎饼类点心、红薯玉米类粗粮等,要求膳食搭配、营养健康、种类丰富。中餐:每桌8个菜(4荤3素1汤)。

4.就餐时间:早餐7:50—8:50,中餐12:00—12:30。

5.加班误餐:每人每餐不超40元。客餐:按区财政相关规定执行,据实结算。

六、验收标准

3、验收标准

3.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过程进行认定,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本项目相关标准按照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执行。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月支付上月伙食费(含工作餐、加班误餐及临时加餐等费用)。

1.3由采购人和局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共同核对后,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

1.4本项目服务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和服务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其它事项要求

2.1约定的就餐时间外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加餐的,按实际桌数及用餐标准计算。加班及误餐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如有发生按实结算。

2.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情况及用餐标准计算。

2.3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厨具和餐具的补充由采购方负责。

2.4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需从合法经营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站采购正规的液化石油气(含液化石油气瓶),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2.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供应商不承担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6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禁止出现争吵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2.7采购方如出现节假日加班,需照常开餐。

2.8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服务 机关食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