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能力提升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检验能力提升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望谟县人民医院检验能力提升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望谟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1:4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1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9-******* | ||
采购单位 | 望谟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望谟县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9-******* |
项目概况
望谟县人民医院检验能力提升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申请编号******
项目名称:望谟县人民医院检验能力提升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申请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04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具备与采购标的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
电 话:0859-*******
附件信息:
109.1K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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