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纪委办用房及谈话室修缮加固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本溪市溪湖区纪委办用房及谈话室修缮加固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溪湖区纪委办用房及谈话室修缮加固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BX-**********
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纪委办用房及谈话室修缮加固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监理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 日14点00分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委托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本溪誉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电 话: 0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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