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大丰堆镇齐小王庄村北原潘俊民鸡棚租用地3.36亩土地经营权
静海区大丰堆镇齐小王庄村北原潘俊民鸡棚租用地3.36亩土地经营权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齐小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农户数量 | 235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设施农用地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600 元/亩/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上打租(每年11月10日前付款),一年一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 2、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3、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7、合同签订之日受让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押金,合同期满,受让方无违约,甲方返还受让方押金。 8、该地块上现存鸡棚等建筑物,估价为10万元。最终承包者需将该建筑物估价款(10万元)给付原承包者。 9、合同到期应将土地交回转出方,不得以土地尚有农作物或设施未收而拒绝交付。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10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0-25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7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1-08 09: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1-08 09:3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120*****550000*****70125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