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大连有你真好”主题宣传活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文明大连有你真好”主题宣传活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明大连 有你真好”主题宣传活动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文明办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2:06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永顺、韩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文明办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红光、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永顺、韩雪 0411-********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文明办
项目名称:“文明大连 有你真好”主题宣传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文明大连 有你真好”主题宣传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大连市文明办为了更好地宣传“文明大连 有你真好”主题宣传活动,须通过本市关注度高、传播力和影响力强的新闻宣传载体及时发声、正面宣传。
2、因大连市内公交车及其候车亭等所有权均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而该公司将公交和地铁公共设施的全媒体广告业务授权给其三级全资子公司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独家代理。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本次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祥龙南街13-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文明办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39号
联系方式:李红光、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联系方式:于永顺、韩雪 0411-********
标签: 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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