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尸检中心租赁服务A包招标公告
公安局尸检中心租赁服务A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DYJ-******* | 发布时间 | 2024-10-24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租赁服务项目 | 阅读量 | 7 |
济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租赁服务项目A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 地 址:济南市旅游路*****号
联系人:伊主任 联系方式:053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原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号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704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YJ-*******
三、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济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租赁服务项目
四、预算金额:34.9305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新址落成后,我局按照上级部署,依托殡仪馆开展尸检中心建设、尸体存放、废气废物处理、手术等设施,按照GA_T 830-2009《尸体解剖检验室建设规范》、CNAS-AL14_********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要求》,建设一个标准腐败尸体解剖室,两个普通尸体解剖室及配套场所。尸检中心投入使用后,刑警支队物证鉴定处按照国家实验室认可管理准则要求,进行申报、管理和使用,满足CNAS-CL08:2018《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8-A004: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DFSJN-202-2023《保密管理程序》的管理要求,济南市第二殡仪馆解剖室系物证鉴定处国家实验室认可申报的解剖室地点,国家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中明确了物证鉴定处的解剖室地址即为: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根据国家实验室认可要求,济南市第二殡仪馆解剖室内设备均为物证鉴定处质量管理体系受控管理设备,均有唯一性登记并报备国家认可委,鉴定人使用解剖室内设备均开展过培训授权。为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工作秘密,尸体解剖过程应执行保密程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综上所述并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专家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济南市第二殡仪馆。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名称:济南市第二殡仪馆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甫路10号
七、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八、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前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山东原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531-********)。
山东原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标签: 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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