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物业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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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校内日常保洁清洁、转运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绿化管护、消防监控室值守管理、简易水电维修、临时性维护服务。 | ¥495,600.00 | 1(件) | ¥495,600.00 |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采购人将以供应商在线上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由采购人自行验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相关材料。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员的工资(含基本工资和补贴、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等)、加班费、工作人员意外保险费、福利费(含伙食费和其他福利等)、投入本项目设备费、低值易耗品(含基本办公用品、维修工具、服装费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运维费、服务保员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代理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标志标牌制作费、以及服务过程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校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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