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湖威士忌文化艺术街项目招标公告
千灯湖威士忌文化艺术街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千灯湖威士忌文化艺术街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灯湖文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千灯湖威士忌文化艺术街项目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3规 模:本工程预算金额:********.47元
2.4计划工期:7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千灯湖威士忌文化艺术街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千灯湖威士忌文化艺术街改造工程(单体改造)、雕塑美陈设施工程、钢结构专项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湖边浮台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等级在D级或以上的。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6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⑴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⑶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关事件或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点1~6”要求的报名审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906室)报名。
4.2接受报名时间:从2024年 10 月 25 日起至2024年 11 月 1 日止(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4.3接受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接受报名。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1投标申请人请在2024年 10 月 25 日 9 时00分起至2024年 11 月 1 日17时30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906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902室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代理网站:http://www.gzlchin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灯湖文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906室 |
联 系 人:杜小姐 | 联 系 人:严小姐 |
电 话:0757-******** | |
E-mail:fsgzl_zbdl@163.com |
2024年 10 月 25 日
标签: 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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