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粤1803执恢215号案随机摇号选定评估专业机构股权评估类公告
关于对2024粤1803执恢215号案随机摇号选定评估专业机构股权评估类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3执恢215号案随机摇号选定评估专业机构(股权评估类)公告
各鉴定机构、各案件当事人:
本院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00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摇号系统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范围内(股权评估类)进行网上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案件信息:
案件:(2024)粤1803执恢215号
鉴定类别:
股权评估类
鉴定内容:
对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陈伟锋持有的清远市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价格评估,基准日为委托评估日。
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9日17:30,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鉴定机构,于报名截止前自行网上报名参加摇珠,逾期不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摇珠资格。
2、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案件正选机构、中签2、3为按顺序备选机构。
3、请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定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4、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5、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6、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7、当事人若对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摇号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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