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矿集团2024年9月矿用物资采购9包重新招标项目

珲矿集团2024年9月矿用物资采购9包重新招标项目

珲矿集团2024年9月矿用物资采购9包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JXZ-A24G372)

发布于:2024-10-25

珲矿集团2024年9月矿用物资采购9包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珲矿集团2024年9月矿用物资采购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9包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矿集团2024年9月矿用物资采购9包重新招标

2.2 项目编号:JXZ-A24G372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采购内容详见招标采购一览表,如下:

招标采购一览表

包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招标

控制单价

(含税:元)

使用

单位

对投标人要求

技术要求

安标、防爆

(是/否)

备注

1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KDW127/18B(A)

20


板石

生产厂

附参数

安标


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电源

KDY660/18B(B)

10


板石

生产厂

附参数

安标


3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KDW660/24B

1

*****

板石

生产厂


安标


注:采购计划表中附参数的物资,规格型号仅供参考,以技术要求参数为准。技术要求详见《372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人请登录百度网盘自行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THLShYFk9nSyynRXIEE0Q?pwd=1234 (复制链接,然后打开百度网盘App即可提取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拟投货物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如有),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2.5 使用单位:珲春矿业板石矿。

2.6 付款方式:预付20%,预付款支付后30日内发货;货到验收合格,按照合同总价发票入账后支付10%,待安全资金到位后支付60%,质保金10%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 采购用途:煤矿生产需要。

2.8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提出的时间交货。

2.9 供货方式:具体供货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执行,按照用户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2.10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1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2 质保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每个标包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体要求见《招标采购一览表》。

3.2 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货物适用)、防爆合格证(实行防爆合格认证的货物适用)、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行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货物适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项类似货物销售业绩(需提供类似货物销售发票复印件,以及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且该项业绩不得涂改、覆盖价格信息,保证完整清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投标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合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围标串标情形将依法依规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按下面所列要求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明;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

邮件主题:372项目+标包号+单位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号;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440元/标包,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支行

账 号:220*****010*********

行 号:105*****0055

财务电话:0431- ******** 联系人:卞会计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372项目+包号+单位名称”等信息。

*凡未按要求缴纳文件费用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9:3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办公楼五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密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

5.4 参与报名的投标人数量、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sxm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地址:珲春市河南街1304号

联系人:李英兰

电话:138*****8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4楼406室

联系人:常富香

电话:0431-********/139*****088


标签: 物资 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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