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仓和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星耀君庭给水工程、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南文心雅庭小区给水工程及太仓源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平花苑给水工程监理的招标

关于太仓和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星耀君庭给水工程、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南文心雅庭小区给水工程及太仓源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平花苑给水工程监理的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仓和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320*****2114GB*****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星耀君庭)给水工程、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南文心雅庭小区给水工程及太仓源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平花苑给水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太仓和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320*****2114GB*****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星耀君庭)给水工程、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南文心雅庭小区给水工程及太仓源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平花苑给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合同估算价:19.51万元

(3)招标项目名称:太仓和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320*****2114GB*****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星耀君庭)给水工程、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南文心雅庭小区给水工程及太仓源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平花苑给水工程监理

(4)工期:180日历天(与施工同步)。

(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太仓和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320*****2114GB*****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星耀君庭)给水工程、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南文心雅庭小区给水工程及太仓源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平花苑给水工程的所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等的监理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项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16时00分前(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024 年7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记录(如上均需加盖公章)至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 119 号天宁大厦办公楼 D325 室(东门办公楼门进))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14时00分前,14时0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 119 号天宁大厦办公楼 D325 室(东门办公楼门进)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全部入围,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重发公告。

(2)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总价报价、固定下浮率承包。

(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完成付至项目合同价款的50%;提交结算资料付至项目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付清余款。监理人应在委托人付款前向委托人开具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发票。

(3)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4)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5)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太仓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宇君

电话:0512-********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 萍

电话:0512-********

邮箱:**********@qq.com

地址: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 119 号天宁大厦办公楼 D325 室(东门办公楼门进)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平花苑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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