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湿地保护规划年》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凤阳县湿地保护规划年》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修编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修编项目。
2、项目概况:摸清所辖范围内湿地资源保护现状、存在问题等,依据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等,科学、规范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规划。规划要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可持续利用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要求规划布局科学、框架合理、内容详实,符合湿地保护规划相关技术要求。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水资源管理、河道保护等方面的规划相衔接。
3、服务内容:规划编制前期现场踏查、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成果编制,成果文件评审、审议,修改完善后提供最终成果文件(包含正文、附表、附图等)。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底完成初稿,2025年12月底完成终稿(具体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1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质量要求:规划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或甲方的审查验收。
8、付款方式:待乙方规划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或甲方的审查验收,乙方开具与合同约定金额一致发票30个日历天后,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股长
联系电话:158*****988
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691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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