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生活用具招标公告

公办幼儿园生活用具招标公告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汝城县教育局公办幼儿园生活用具(委托代理编号:HNZYCG-CZ2016-203,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6-000117)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 江苏明宇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 江西杨梅欣诚实业有限公司

3.南城华雄工贸有限公司

4. 南城县兴发校具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教育局公办幼儿园生活用具项目询价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HNZYCG-CZ2016-203

3、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6-000117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批 )

预算(万元)

A06

汝城县教育局公办幼儿园生活用具项目

具体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92.753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A06

汝城县教育局公办幼儿园生活用具项目

见询价通知书

见询价通知书

见询价通知书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要求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近半年来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2.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7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提交本公告基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3、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及刑事处罚行为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承诺函》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4、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7:30时(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6年10月24日17:3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七、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30(北京时间),地点为汝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6*****298

地址:汝城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楚林、李杰夫

电话/传真:****-*******

郴州项目部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0

日期: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用 幼儿园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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