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上海生命科学产业园项目总体规划及一期工程设计
扬子江上海生命科学产业园项目总体规划及一期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江(上海)生命科学产业园项目总体规划及一期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3999号(上海海尼药业厂区) 2.2建设规模: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为******㎡(暂定),项目总体分为三期开发,其中,南地块(A1B—01地块),用地面积为*****㎡(包含一期与三期局部,其中3#楼属于三期一部分),拟建研发?产、公寓、?堂等;北地块(A1A—07)?地?积:******㎡(包含二期和三期主要区域),拟建生产研发、办公、公共服务以及锅炉、动?、污?处理站房、动物房、仓库、危险品库等辅助建筑,并划分不同的功能区:中心服务功能区、?产区、研发区、动?设施区、仓储区等;2、本次主要设计范围为(设计总包):产业园总体规划设计、一期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一期工程各专项设计,一期工程装修设计,另有1栋现有仓库楼局部拆除与加固设计(2层,砖混结构)等。 2.3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支付设计费,付款时间以招标人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为预付款; 2、完成方案设计及方案报批,并取得相关部门设计方案批复,经招标方确认后,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完成全套施工图,通过招标方及专业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出具全套施工蓝图交付招标方后,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主体工程施工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后,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5、装修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完成设计决算,经招标人验收无问题后无息付清尾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同等类型(建筑面积、建筑性质、用途等)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杭州等一线城市医药工业(办公,医药生产、研发)产业园设计项目经验,至少提供1个相关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4)其他 ①?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 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4 年 5 月- 2024 年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 类似工程指: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杭州等一线城市包含5万平方米规模及以上的医药工业(办公,医药生产、研发、实验室)产业园设计项目经验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 类似工程指: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杭州等一线城市包含5万平方米规模及以上的医药工业(办公,医药生产、研发、实验室)产业园设计项目经验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3.3、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扬子江药业集团官网报名,供应商准入且报名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待定)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6. 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 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3999号 电子邮箱: *********@qq.com" _href="mailto:*********@qq.com">*********@qq.com 联 系 人: 施先生 电 话: 188*****501 9.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 招标中心:0523-********。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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