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公开出售房产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公开出售房产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公开出售房产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5 15:57:49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

公开出售房产公告

现将向社会公开出售部分永兴供销合作社社有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房产概况

本次公开出售房屋为永兴供销合作社部分社有房产,共2处,出售房屋概况及底价等详见附件。

二、竞买者资格

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三、竞买者报名

凡有意向的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2时向联系人报名,并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若意向竞买多处房屋的应缴纳全部意向竞买房屋的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说明用途)。

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

账号:152*****200********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永兴支行

竞买活动完毕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将在竞拍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购买款。

(一)本次出售房产仅支持一次性全额付款方式,若竞得房源后无法全款购买,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房屋,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应确定竞买人姓名,原则上不可更改。

(三)本次出售的房屋均为现房,竞买人在报名前可自行或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实地踏勘房屋并接受本次竞买房屋所有情况(包括瑕玼等),竞得成功后不能以任何理由退换。

(四)报名资料: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需携带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时间及地点

(一)竞买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

(二)竞买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2时

五、竞买参与和资格核验

已完成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11月27日10时(竞买时间)前携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在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竞买地点)签到,工作人员将对竞买资格、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进行核验,签订《竞买申请承诺书》,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后方可入场。委托他人代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迟到者不得进入竞买现场并视为放弃本次竞买的权利,可参与下次竞买。

六、竞买报价规则及成交确认

依次对待售房源采用公开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拍价为起点,从低至高进行竞价,最后以最高价格成交。若仅一人参加竞买,将进行协议出售,出售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七、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及款项支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房屋全款及其它代收代缴款项后,到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地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竞得人7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不履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不动产权证办理

竞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永兴供销社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竞得人办理产权变更。产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双方根据规定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出卖人无涉。

九、具体要求:

(一)原证载面积与落地测绘面积略有出入。

(二)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丁先生158*****445王先生 138*****628

邱先生 139*****385 刘先生 135*****886

附件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出售房屋信息表

附件二: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出售房屋图片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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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

公开出售房产公告

现将向社会公开出售部分永兴供销合作社社有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房产概况

本次公开出售房屋为永兴供销合作社部分社有房产,共2处,出售房屋概况及底价等详见附件。

二、竞买者资格

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三、竞买者报名

凡有意向的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2时向联系人报名,并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若意向竞买多处房屋的应缴纳全部意向竞买房屋的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说明用途)。

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

账号:152*****200********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永兴支行

竞买活动完毕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将在竞拍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购买款。

(一)本次出售房产仅支持一次性全额付款方式,若竞得房源后无法全款购买,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房屋,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应确定竞买人姓名,原则上不可更改。

(三)本次出售的房屋均为现房,竞买人在报名前可自行或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实地踏勘房屋并接受本次竞买房屋所有情况(包括瑕玼等),竞得成功后不能以任何理由退换。

(四)报名资料: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需携带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时间及地点

(一)竞买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

(二)竞买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2时

五、竞买参与和资格核验

已完成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11月27日10时(竞买时间)前携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在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竞买地点)签到,工作人员将对竞买资格、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进行核验,签订《竞买申请承诺书》,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后方可入场。委托他人代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迟到者不得进入竞买现场并视为放弃本次竞买的权利,可参与下次竞买。

六、竞买报价规则及成交确认

依次对待售房源采用公开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拍价为起点,从低至高进行竞价,最后以最高价格成交。若仅一人参加竞买,将进行协议出售,出售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七、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及款项支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房屋全款及其它代收代缴款项后,到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地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竞得人7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不履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不动产权证办理

竞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永兴供销社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竞得人办理产权变更。产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双方根据规定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出卖人无涉。

九、具体要求:

(一)原证载面积与落地测绘面积略有出入。

(二)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丁先生158*****445王先生 138*****628

邱先生 139*****385 刘先生 135*****886

附件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出售房屋信息表

附件二: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出售房屋图片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供销合作社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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