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场所文化宣传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机关办公场所文化宣传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提升局机关办公场所文化宣传设施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提升局机关办公场所文化宣传设施。
(二)项目内容:提升人防楼C栋9楼大堂形象墙、9楼走廊上墙文化宣传设施、导向牌、8楼党员活动室墙体宣传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文案设计、形象效果排版、装饰设计及包工包料制作和安装。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5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采购上墙内容面积:75㎡,低于采购上墙内容面积的报价视为无效。
比选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单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若有多家供应商同时符合条件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提升人防楼C栋9楼大堂形象墙、9楼走廊墙体文化宣传设施、导向牌、8楼党员活动室墙体宣传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文案设计、形象效果排版、装饰设计及包工包料制作和安装,服务上墙内容面积不低于75㎡。9楼大堂形象墙约17㎡,走廊长度约为50m,高度为3.5m,8楼党员活动室墙体约50㎡,需要定期更换内容的上墙宣传图文材质应为软磁贴膜喷绘。
(二)服务要求
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响应速度快,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九)供应商须在智慧云平台库内。
(十)注册成立5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配备5名及以上专业设计师,且有党政机关党建文化内容及文案设计经验。
五、报名提交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声明函(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附件4);
3.营业执照;
4.相关资质证明和独立性的企业信息;
5.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6.党政机关党建文化内容及文案设计经验的证明材料;
7.三十日内完成设计、建设工作的服务实施方案。
(二)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请于10月28日下午6点前盖章扫描发送至hpqmzj@gdd.gov.cn,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六、具体场地查看
有需要提前查看场地的,可于10月28日前到区民政局查看,上门前请先与联系人电话预约。
七、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15:30(暂定,请留意通知);
(二)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及报价函(附件1),报价函需密封递交,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三)评审地点和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人防楼8楼会议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0-********)。
标签: 文化宣传设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