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疏勒县公安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0634-1640KS(Z)025

【县级】疏勒县公安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0634-1640KS(Z)025

疏勒县公安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疏勒县公安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34-1640KS(Z)025

项目预算:人民币********.8元(壹仟伍佰柒拾壹万壹仟玖佰玖拾肆元捌角整)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疏勒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疏勒县公安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项目已经由疏勒县财政局采购主管部门审批,本项目由中标方全额垫资方式承建。

2、招标范围:

第一包:疏勒县公安局监控卡口一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价:柒佰玖拾壹万柒仟壹佰捌拾陆元整;

第二包:疏勒县庭院化管理系统及事业单位及场所访客系统,预算价:叁佰壹拾叁万叁仟壹佰陆拾柒元捌角整;

第三包:疏勒县公安局指挥体系建设项目,预算价:贰佰肆拾万零玖佰叁拾元整;

第四包:疏勒县公安局新建车管所内部安防弱电系统项目,预算价:贰佰贰拾陆万零柒佰壹拾壹元整;

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商的资格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质文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3)国家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或省、自治区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新疆自治区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疆外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的投标人需在自治区安防协会进行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5)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7)必须具提供针对本项目高清摄像机和后端存储平台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疏勒县公安局开具的平安城市监控平台接入证明;

(8)投标企业需提供高清卡口前端设备硬件(非软件)运维管理产品厂家授权;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

第二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国家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或省、自治区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具有新疆自治区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疆外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的投标人需在自治区安防协会进行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5)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必须提供疏勒县公安局接入庭院化管理系统证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

第三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3)国家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或省、自治区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新疆自治区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疆外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的投标人需在自治区安防协会进行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5)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7)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提供疏勒县公安局开具的视频会议平台接入证明;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

第四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国家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或省、自治区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具有新疆自治区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
(5)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具有运维成熟度ITSS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7)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高清摄像机和后端存储平台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疏勒县公安局开具的平安城市监控平台接入证明;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

(10)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具有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4、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30-14:00时及下午15:30-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200元/套;

5、购买标书地点: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远方财富大厦705室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远方财富大厦二十四楼会议室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鸣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3@qq.com">********3@qq.com

账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人民币账号:********8148(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纳税人全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喀什市人民西路支行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设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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