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我们的节日-中华长歌行”专题片制作刊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市委宣传部“我们的节日-中华长歌行”专题片制作刊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市委宣传部“我们的节日-中华长歌行”专题片制作刊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我们的节日-中华长歌行”专题片制作刊播

项目内容

1、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四个传统节日期间制作四部专题片,每部时长五分钟;

2、专题片要以节日期间市、区广泛开展的“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为主要内容,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认同感,加强民族融合。

3、专题片要在电视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滚动播出。

采购预算

11.2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克拉玛依市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克拉玛依市天山路100号

公示时间

2016年10月19日—26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邹峰 186*****8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我们的节日-中华长歌行”专题片制作刊播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1.2 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罗定杰

工作单位

市委宣传部

职称/职务

副部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

同意。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胡静

工作单位

市委宣传部

职称/职务

文明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我们的节日-中华长歌行”专题片旨在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广播电视中心在专题片制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且独家拥有电视台这个播出平台,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邹峰

工作单位

市委宣传部

职称/职务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近年来广播电视中心先后拍摄、刊播多部“我们的节日-中华长歌行”专题片,主题鲜明,反响极佳,且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过程中受到中央测评组肯定。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制作 专题片 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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