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户外友谊路灯箱广告发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市委宣传部户外友谊路灯箱广告发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市委宣传部户外友谊路灯箱广告发布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户外友谊路灯箱广告发布

项目内容

采购130个友谊路灯箱广告位2个月,用于户外宣传:

1、友谊路灯箱,北至重油公司,南至永升花园小区,共130个。

采购预算

61180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全称:克拉玛依市大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银河路67-5号

公示时间

2016年10月19日—26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邹峰 186*****8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户外公交站台广告发布

预算金额

人民币 6.118 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罗定杰

工作单位

市委宣传部

职称/职务

副部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 该友谊路灯箱属于克拉玛依市大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独家经营,且各机关单位及各大企业使用后,评价好,信誉优,建议本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胡静

工作单位

市委宣传部

职称/职务

文明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该项目受众面广、宣传效果好,由克拉玛依市大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独家经营,优质优量,售后服务好,因此建议本项目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实施。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邹峰

工作单位

市委宣传部

职称/职务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该项目是克拉玛依市大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独家经营,该公司的制作、安装以及后期的维护都具有好评,因此建议本项目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实施。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发布 路灯 户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