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及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及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为保证市民对充电设施的需求,提高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性。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就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及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方式采取 公开招标 的方式,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及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3、工程概况:
该项目实施位置分别在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4、计划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20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25日。
5、招标范围:
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采购1套480KW一拖10台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不小于5米枪线、1套480KW一拖8台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1台液冷超充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不小于5米枪线;运营管理服务计费系统云平台;
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采购1套480KW一拖10台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不小于5米枪线、1套480KW一拖9台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1台液冷超充充电终端,不小于5米枪线、2套360KW双枪一体机,枪线不小于7米;
运营管理服务计费系统云平台;
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软件开发、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指导、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副本复印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 (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充电桩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
投标人须为充电桩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持有充电桩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 三年(即 2021 年 10 月至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范围内的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 50 万元),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若为单价合同,需提供能证明合同总价的辅助资料;
4、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兴亮 联系电话: 136*****425
注: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若发现阻挠报名、恶意劝退等行为,投标单位及时给纪检(审计)监察部反映投诉,投诉电话:0931-*******。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或说明。如有疑问,应在 投标截止日1日 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若未按时提出反馈,招标人视认为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4 年 10 月 3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纬二十八路经十四路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324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纬二十八路经十四路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324会议室 。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lzxqsz.com)发布及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www.gsei.com.cn)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纬二十八路经十四路
联系人: 顾兴亮
联系电话: 136*****425
招标人: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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