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维修护栏及平整土地服务比选招标公告
办公区维修护栏及平整土地服务比选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区维修护栏及平整土地服务,采用比选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区东侧土地整理服务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区维修护栏及平整土地服务 | 1 | 办公区空地进行土地平整、硬化,维修围栏等,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供应商须具备可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完整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报名。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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