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兰考G240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25 16:24:08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29 18:00:00
内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23J1GS-LKXM-2024-031
1.询价条件
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目前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工程建筑材料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为确保本标段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对钢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桩号K0+000~K14+817,全长14.817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工程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平面交叉、管线交叉、交通工程、预埋管线、绿化、环境保护等工程。
2.2本次询价计划对工程施工用钢材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附件1:询价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备注 |
GC01 | 圆钢 | HPB300 6-10mm | 吨 | 30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 | |||
螺纹钢 | HRB400E6-28mm | 吨 | 70 |
说明:以上数量为询价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报价人不能因数量的调整对采购人提出异议或诉讼。
3.技术质量要求
3.1参照图纸规范对所需材料及配件的要求。
3.2标的物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24)对HRB400钢筋的技术要求;《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24)对HPB300的技术要求(针对热轧光圆钢筋)(如现行标准变更以国家实行最新标准为依据)。
3.3负责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3.4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报价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报价人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报价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无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报价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要求应在询价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盖报价人公章。
4.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注明增值税税率。
5.结算及付款方式
5.1供应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材料结算价格:
(1)投标单价(A1)=投标基准价(B1)+综合费用(N)
(2)投标单价(A1):每吨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3)投标基准价(B1):钢材B1=3750元/吨。投标基准价仅用于本投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4)综合费用(N):为乙方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且综合费用含装车费、搬运费)。综合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5)结算单价(A2)=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用 (N= X元/吨)
(6)供应期结算基准价的规定:
结算基准价B2:结算基准价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郑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首次公布的(不参考备注栏价格,逢节假日,以节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价格为准)对应厂家、对应规格型号及材质的网价为结算基准价,若无对应厂家报价,则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郑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首次公布的所有品牌中同种规格型号及材质的网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作为采购物资对应的结算基准价(B2)。
(7)现场验收盘条、盘螺以过磅数量为准(检斤验收);螺纹钢以理计数量为准(检尺验收)。
5.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卖双方确认的收料单,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上月的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月的16日至20日,卖方携带买方当期开具的工地收料单到买方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并开具结算单,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卖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买方不再给予结算。卖方在取得每期结算单后5日内,应按买方要求出具与当期结算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交给买方,买方签收收到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不予付款。每次付款前均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
付款原则:甲方在收到验证合格的发票后,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120天内再支付结算货款的25%,剩余5%已结算货款在供货结束无质量问题、合格有效发票全部开具并验证通过、结算手续全部完成后 12 个月内结清。当甲方资金不足时,货款可以顺延支付 12 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12 个月后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支付。
6.询价报名须知
6.1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10月28日18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6.2本次报价物资一包一投,报价保证金每包件5000元,如要对两个包件进行报价则需要提供两份保证金,网银转账时注明询价咨询费及包件号。
6.3报价时需提供资料:加盖报价人鲜章的①报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④汇款凭证扫描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⑤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料等。
7.询价报价时间
7.1请于2024年10月29日8时00分-18时00分提交报价,提前或逾期的视为无效报价。
7.2报价人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收货地址:河南省开封兰考县健康路富士康北门向西100米路南
联系人: 张斌
电话:156*****627
电子邮箱:*********@qq.com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 1231 0230 0626 5980
开户银行行号:301*****01209
监督单位: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 0633-*******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 0633-*******
邮编: ******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黄海二路65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028-********
邮编: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10号
在报价人报名期间,若采购人故意排除潜在报价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CR23J1GS-LKXM-2024-031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240兰考境豫鲁界至堌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编号:CR23J1GS-LKXM-2024-031询价公告,愿意参加询价编号:CR23J1GS-LKXM-2024-031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 不含税合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2 | 3=1*2 | 4 | 5=4*3 | 6 | 7=1*6或3+5 | |||||
合计 |
1、以上报价我方开具增值税 发票卸货到贵公司指定地点含税价格,以上数量为本次报价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贵方签认的数量为准。
2、结算及付款方式为: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不予付款。每次付款前均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
甲方在收到验证合格的发票后,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120天内再支付结算货款的25%,剩余5%已结算货款在供货结束无质量问题、合格有效发票全部开具并验证通过、结算手续全部完成后 12 个月内结清。当甲方资金不足时,货款可以顺延支付 12 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12 个月后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支付。
3、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失实和造假,贵方将有权宣布我方报价作废,扣除报价保证金,我方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段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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