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城市规划区和送桥、临泽、三垛镇镇区范围内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高邮市城市规划区和送桥、临泽、三垛镇镇区范围内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邮市城市规划区和送桥 、临泽、三垛镇镇区范围内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 ||
品目 | 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 |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高邮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6: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17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匡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85 |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邮市长生路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匡波 |
项目概况 高邮市城市规划区和送桥 、临泽、三垛镇镇区范围内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JSZC-******-SWGC-G2024-025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WGC-G2024-0259
项目名称:高邮市城市规划区和送桥 、临泽、三垛镇镇区范围内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17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8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规划成果,2025年10月底完成编制,成果动态维护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类型为其它未列明行业。核心产品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2024-11-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4-********。
3.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并于2024年9月19日17:00前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因供应商填写有误或未按时发送,其相应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8.请供应商在开标时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电脑或者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墨进入开标大厅。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1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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