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增补中心自有招标代理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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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2024 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采购行为,确保代理服务质量,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经院委集体研究决定,拟在现有招标代理库规模(8家招标代理机构,详见附件)的基础上,再增补2家B级代理机构,组成我中心新一周期的招标代理库。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
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新、增补招标代理库项目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依法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州分网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库备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报名仅接收代理机构等级为“B”级的招标代理公司(若报名机构为中心自有库原有8家招标代理机构,则允许“B”级或以上等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数量1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3、在福州市区内具有组织政府采购招标的固定场所和设备(需提供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和相关场地、设备照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
5、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级福州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代理机构登记状态(提供网页打印件);
6、代理机构等级证明;
7、提供审计报告或者资信证明文件;
8、技术负责人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
9、服务承诺书。
以上所有要求加盖公章的材料,若未加盖公章视为材料提供不完整,将按作废处理;材料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
2、材料提交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402号国货商厦1-3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楼综合办公室);
3、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
五、审核入库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中心根据报名要求对响应单位进行相关资质审核,本次增补2家招标代理机构,若报名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超过2家时,则进行随机抽取2家入选我中心代理库。
2、原有库中的8家招标代理机构经审查合格者可直接保留入库资格,若原有库中8家招标代理机构出现未报名、报名材料不完整、机构等级降级至“B”级以下或者其他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等情形的,中心将对其作清库处理,空缺从本次响应符合资质但未入选的其他机构中继续随机抽取进行递补。
六、其他
1、审核结果届时将在公众号进行公示,中心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未入库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本次建立的招标代理库若发生政策改变(或与目前政策冲突),中心将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若后续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要求,中心将取消其入库资格,作清库处理,请供应商报名时应充分考虑政策调整的影响。
七、信息发布媒体
该信息发布在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新港中心原有库8家招标代理机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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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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