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防洪堤城区段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二次竞争性磋商
三河防洪堤城区段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河防洪堤城区段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二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河务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6: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155*****258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河务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139*****0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0593-*******/155*****258 |
项目概况
三河防洪堤城区段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C[CS]********-1
项目名称:三河防洪堤城区段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三河防洪堤城区段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二次) | 1.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20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①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箱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dingtalk.com" ignore="1">l*********@dingtalk.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标书登记表 |
项目名称:三河防洪堤城区段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二次)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河务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39*****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联系方式:刘工/0593-*******/15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593-*******/15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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