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专线北京段站前工程(不含动车运用所)施工第九、十、十一、十三标段—110kV、220kV、5
铁路客运专线北京段站前工程(不含动车运用所)施工第九、十、十一、十三标段—110kV、220kV、5
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北京段站前工程(不含动车运用所)施工第九、十、十一、十三标段—110kV、220kV、500kV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北京段站前工程(不含动车运用所)施工第九、十、十一、十三标段—110kV、220kV、500kV线路迁改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京冀段十标项目部委托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迁改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北京段站前工程(不含动车运用所)施工第九、十、十一、十三标段—110kV、220kV、500kV线路迁改工程
2.2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京冀段十标项目部
2.3 实施地点:京沈客专京冀段沿线。
2.4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对京沈客专北京段沿线交叉跨越的110kV、220kV、500kV线路进行迁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取得线路产权部门迁改方案的批复并交付招标人,逾期未取得批复的,自动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自行办理相关停送电手续。
2.5项目资金说明:线路产权部门迁改方案的造价如果超出中标金额,招标人不予调整中标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一级承装类)资质;
3.3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以及安全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4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6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3 资格审查: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检记录);
②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
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的);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即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京冀段十标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联 系 人:王工、田工 联系电话:********-29、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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