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花滩泵站整治第二次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花滩泵站整治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花滩泵站整治)第二次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发〔2021〕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新民镇、桂溪街道和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治理范围约6.47k㎡,包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盐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共5个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污水管网21.8公里,治理桂溪河岸线4.5公里,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5万平方米,建设日处理盐废水500t/d的水质净化工程,支沟水生态修复提升及截污管网上岸改造共17公里,安装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设备3套,配套建设面源整治、植被恢复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7元
2.4 招标范围:垫江县高安镇花滩泵站动力系统维护整改、机械设备维护整改、控制系统维护整改等,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舜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新华南街15号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8号24-8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88*****88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花滩泵站整治)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 820*****0000584-****** |
招标
|
重庆舜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