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聘屯昌县新吴溪屯城镇段、坡心镇段、南吕镇段水浮莲清理单位的公告

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聘屯昌县新吴溪屯城镇段、坡心镇段、南吕镇段水浮莲清理单位的公告

为有效应对屯昌县新吴溪屯城镇段、坡心镇段、南吕镇段水浮莲泛滥问题,通过生物药剂防治方式,对上述区域的水浮莲进行全面清理。为此,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相关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利用无人机喷洒生物药剂,对屯昌县新吴溪(包括屯城镇段、坡心镇段、南吕镇段)的水浮莲进行高效防控,解决水浮莲泛滥问题,恢复水域生态平衡。原则上要求中选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清理工作。工作结束后,服务单位提交工作照片、文字总结等材料。

二、预算金额

招标控制价为54.******万元,目前排查水浮莲存量477.63亩。

三、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报价单位需一次性书面报价。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报价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药剂清理须符合环保要求。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于2024年10月30日17时前提交到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单独密封)。报价函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六、评选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单位3家以上投标方可生效,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路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202

联系人:朱先生 173*****6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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