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子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子洲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6: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5室 | ||
预算金额 | ¥27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惠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96 | ||
采购单位 | 子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双湖镇人民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9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榆林中安锦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街道办事处保宁路社区保宁东路1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896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AJY-2024-030
项目名称: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8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 复合碳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5,000.00 | 1,48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订货通知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质保期1年。
合同包2(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 除磷剂(聚合硫酸铁)、三氯化铁、石灰、次氯酸钠、PAM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75,000.00 | 1,27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订货通知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质保期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8.《子洲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8.《子洲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6)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子洲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生产药剂采购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6)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线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5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三楼E18、E19 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4.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提前熟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手册”、“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名称:子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双湖镇人民街29号
联系方式:133*****966
名称:榆林中安锦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街道办事处保宁路社区保宁东路112号
联系方式:189*****896
项目联系人:惠波
电话:189*****896
榆林中安锦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生产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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