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我单位现发布《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根据《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结合我单位能源使用情况,编制我单位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

  自发布公告起,接收相关投标材料(相关资料经办人必须实名落款,加盖公章后使用密封袋装,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截止收件日期为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超过日期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履行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检验、测试等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备相关领域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四)具有实施能源审计的项目案例或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

  (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投标文件请送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86号城管局大院3栋103。

  有意参与《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供应商,详情请致电咨询,联系人:陈工,电话:0755-********

  附件: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1.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机构 能源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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