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我单位现发布《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根据《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结合我单位能源使用情况,编制我单位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
自发布公告起,接收相关投标材料(相关资料经办人必须实名落款,加盖公章后使用密封袋装,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截止收件日期为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超过日期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履行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检验、测试等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备相关领域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四)具有实施能源审计的项目案例或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
(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投标文件请送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86号城管局大院3栋103。
有意参与《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工作》的供应商,详情请致电咨询,联系人:陈工,电话:0755-********、
附件: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