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轧螺纹钢采购询价公告
精轧螺纹钢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25 17:15:35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28 17:00:00
内容:
询价编号:CR1101-XJ-2024-349-2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收货地址 | 备注 |
1 | 精轧螺纹钢 | φ25mm PSB785 | 国标或行业标准 | 吨 | 40 | 湖北襄阳 | |
2 | 精轧螺纹钢 | φ32mm PSB785 | 国标或行业标准 | 吨 | 40 | 湖北襄阳 |
说明:表中数量为总计划数量,分批次送货,每批次约1-2吨,精轧螺纹钢长度根据需求定制,建议充分考虑货物运输成本,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此次报价物资明细以此询价文件为准,铁建云链线上报价总金额需与此询价文件报价总金额一致,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浮动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4.货物验收方式
过磅验收,以需方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报价规则及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报价规则
(1)报价单价(A1)=报价基准价(B1)+综合费(N)
(2)报价单价(简称“A1”):每吨精轧螺纹钢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3)报价基准价B1:本次询价精轧螺纹钢报价基准价为2024年10月17日“我的钢铁网”首次公布的武钢汉钢“HRB400E φ25mm及HRB400E φ32mm对应规格型号的网价”(不参考备注栏),具体价格见报价基准价表;此单价仅用于本次询价评审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报价文件将作废处理;
报价基准价(B1)表
序号 | 物资品种 | 规格型号 | 报价期基准价(元/吨) | 备注 |
1 | 精轧螺纹钢 | φ25mm PSB785 | 3770 | |
2 | 精轧螺纹钢 | φ32mm PSB785 | 3870 |
(4)综合费(N):N为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询价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加工费、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且复合钢板综合费含装车费、搬运费及为完成交货任务的其他费用,不含卸车费,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综合费不再变动,此项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报价人可自行考察施工地;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1.2.结算方式
精轧螺纹钢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单价(简称“A2”)=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N)
(1)结算单价(简称“A2”):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询价物资运至询价人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2)结算基准价(B2):以供应周期内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首次公布的武钢汉钢“HRB400E φ25mm及HRB400E φ32mm对应规格型号的网价”(不参考备注栏)为结算基准价,遇节假日到货时,以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的网价为参照。
如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当天有多个报价时,以首次报价为准(不参考备注栏价格)
(3)综合费(N):中标合同报价中的综合费,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
(4)合同中含税到站单价=报价基准价(B1)+综合费(N)。
5.2结算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3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买卖双方每月定期实际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进行一次对账,对账完成后出租方及时开具发票,甲方办理财务入账手续(乙方必须在对账后7日内完成发票开具并交于租赁方),入账后次月按入账金额的80%进行支付,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十二个月内最高支付至85%,剩余货款在最后一批货物供应结算完毕且无任何质量、数量争议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票据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需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
联 系 人:向叶磊 联系电话:159*****043
到货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深圳工业园机场路与襄州大道交汇处向北600米(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精轧螺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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