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可不提供该项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1)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如报价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内容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见采购公告附件4)。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报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2)联合体报价时,除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报价人”等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联合体报价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接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 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资质以承接岩土工程物探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测量资质以承接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为准),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报价人按采购公告附件1要求签署盖章的报价人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人声明函》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报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任意一项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报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报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
*******.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勘察方参与投标。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2)报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