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招标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招标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1.1.2工程地址: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T1航站楼。
1.1.3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建及新建飞行训练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1.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1航站楼B区旅客出发大厅及候机大厅改建为综合程序训练器教室、飞行训练器教室、理论课教室、VMT教室以及若干讲评室等功能性用房,改建面积7200平方米;2.在T1航站楼陆侧区新建模拟机大厅、乘务训练场地等用房,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3.配套建设暖通、消防、给排水、电气、弱电工程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1.1.4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实际通知为准。
1.2现场情况简介
1.2.1现场用地:投标方自行组织勘探现场。
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建及新建飞行训练基地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土方开挖、基础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内倒及外运工程、肥槽及基坑回填等工程。
1.4招标要求
1.4.1本工程以 邀请 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单位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方项目技术部门在条件具备后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中标单位综合实力划分。一旦中标,中标方不得以施工范围为由,提出任何涨价或费用补偿要求。
1.4.2 投标文件内容:
1.4.2.1经济标: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投标承诺书、法人委托书、施工人员保证计划表、节点工期要求(逐页加盖公章);
1.4.2.2商务标:资审文件投标方需提供:
(1)企业资质证书,本年度年审合格的全套资料(封面、正文、承包范围、变更栏、年审栏, 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管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方近三年类似主要工程业绩表(见表加盖公章);
(6)开户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3技术标:
(1)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须充分反映节点工期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成品保护、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等);
(2)投标单位项目施工组织机构(须附组织架构图,工地负责人、常驻工地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收发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和公司级现场保证责任人(附图表及现场、材料、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技术、财务等管理措施);
(3)在近三年内的施工简历(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获奖情况等);
二、标书的编制
2.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应按本文件所规定格式、内容、逐项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2投标书和往来信函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一律用打印或黑色墨水填写,并在上面法人签署和加盖公章、注明日期。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涂改和增删报价文件的原文。字迹不清,则投标书可能因此而不获考虑;
2.3投标方必须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对于任何缺漏招标方视为该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任何因上述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2.4如果招标方发现任何错误或有关报价的问题,可以书面向投标方提出询问。该项询问并不表示建议改变投标价格,该项或该等询问并不减少投标方之任何责任,而招标方亦无提出此等错误或疑问的义务;
2.5投标文件上报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RMB)元;
2.6 一切在投标时没有加入标书内的项目,而此项目为配合项目安全等一切保安服务费用,均被视为已包括在总价或单价内;
2.7投标书上的金额,应与投标汇总表上的价额一致。如果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同,以投标总价为准;文字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2.8投标方提供正、副两本标书,并分别密封,并于招标文件袋正面右上角标识正、副本。投标标书分三册装订,其中经济标装订一册;商务标+技术标装订一册;合同文本装订一册。
三、投标书的递交
3.1回标截止日期及要求:
3.1.1纸质版回标日期 2024 年 9 月25 日 9:30 时,纸质版标书送至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项目部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项目会议室。
3.1.2联系人 :贺震 联系方式: 156*****330
3.2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牛皮纸袋内,封条加盖公章,于招标文件上注明的回标时间和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一律无效:
3.3.1标书未按规定密封(密封规定为:标书封面-档案袋正面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和法人印章;标书封面-档案袋压缝必须加盖公章);
3.3.2标书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3.3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3.3.4投标书逾期送达;
3.3.5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书者;
3.3.6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者;
3.3.7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报价明细有故意的行为不一致;
3.3.9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未逐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内容不清晰;
3.3.10在未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原文;
3.3.11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3.4收到招标文件后,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不理解或者未明确约定的情况,请各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把问题以邮件形式统一发至7********@qq.com邮箱,我方会在提问截止后24小时内统一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各单位。
四、开标、评标和决标
4.1 开标时间:2024年9 月25 日10:00时,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项目会议室。各投标单位须委派代表(该代表需手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D)参与本次开标;若投标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参与本工程开标,视为投标单位同意招标方的开标及评标结果,投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4.2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招标方将根据各投标方的报价,招议结合,确定中标单位。合同将授予对招标方最有利的投标方。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中标,原则上按照符合招标方要求与本工程施工资质及技术规范要求前提下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方式。另强调,开标现场直接筛除总价最高的投标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结果,经过评标小组评审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中标招标方原则上最多组织二次报价,请投标方慎重考虑。
4.3招标方项目部成立评标小组,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对投标方进行评定。投标方须特别注意:经济标及投标报价将作为评选中标人的决定性因素,合理低价才可能中标。本次评标中商务标、技术标只作合规性评审,不作为决定中标人的依据。但是各投标方必须认真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发现资质不符、有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情况,则该投标方将被剔除中标资格。
4.4招标方无义务就评标结果向投标方做任何解释。
4.5投标方须对招标方就提交投标文件资料和投标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投标方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4.6投标方中标后,招标方采取封样保存方式。
4.7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4.8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4.9本次招标若不能使招标方满意,招标方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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