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石牌街石牌村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炳叔厅综合楼#101-3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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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石牌街石牌村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炳叔厅综合楼#101-3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0 0:00:00 入库时间:2016/10/20 12:56:24
信息类型是: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439&orgCode=********0105&%E3%80%90%E5%A4%A9%E6%B2%B3%E5%8C%BA%E7%9F%B3%E7%89%8C%E8%A1%97%E7%9F%B3%E7%89%8C%E6%9D%91%E7%AC%AC%E5%9B%9B%E8%82%A1%E4%BB%BD%E5%90%88%E4%BD%9C%E7%BB%8F%E6%B5%8E%E7%A4%BE%E3%80%91%E7%82%B3%E5%8F%94%E5%8E%85%E7%BB%BC%E5%90%88%E6%A5%BC#101-301%E6%8B%9B%E6%A0%87%E5%85%AC%E5%91%8A&2016-10-20&" target="_blank">http://www.cwgk.gz.gov.cn/website/dflz/dflzSzAction!szView.action?flag=zhaobiao&transcode=JY-***************-****439&orgCode=********0105&【天河区石牌街石牌村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炳叔厅综合楼#101-301招标公告&2016-10-2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炳叔厅综合楼#101-301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3时在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和喜里1号2楼(石牌一联队会议室)对炳叔厅综合楼#101-301项目(项目编号:石牌经济联社交﹝2016﹞00087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住楼;面积约502.20平方米(证载面积167.4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村龙跃大街14号。

3、资产使用范围: 按物业性质使用。

4、租赁/承包期限:5年,自2016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免租期/基建期:无。资产交付时间:2016年12月6日。

5、交易底价:13000元/月;由租金及综合管理费组成,各占50%。

6、递增方式:合同期前三年租金及综合管理费保持不变,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及综合管理费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10%。

7、租金和综合管理费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5日交付当期租金和综合管理费。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1日缴纳至账户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第一联队;账号:****************56。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经济社办理手续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收的交易保证金归经济社所有,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9、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竞投成交价的3倍另加水电周转金5000元,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前 1 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及综合管理费30天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日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2、合同签订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持有石牌四社股份的社员股东。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原则。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和喜里1号2楼(石牌一联队办公室)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证原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3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合同期内一切水、电、杂费、相关物业税金及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物业承租人自行缴交,与经济社无关。合同期内,物业承租人负责该综合楼的一切水电维修费用和支出,与经济社无关。合同期内,如遇到政府对旧村改造需拆迁的,本经济社将不作任何补偿给承租方。承租方中途退出的,将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及水电周转金。

2、原承租户报名前需签订不中标承诺书(即若不中标必须准时在2016年11月30日交还物业),中标者负责与原租户进行标的物的交接工作,并与实际分租户妥善处理好续约或搬迁等相关事宜,经济社不负责清场。不论交接事项是否能顺利处理解决,租赁期日期以及计租起始日期均按2016年12月6日开始计算。

3、不中标者则在该中标公示后十天内退回投标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为保证物业交接顺利原承租者如不中标其交易保证金在交还场地时才退回。

4、综合楼内部结构按交接现状使用,不得改变任何现状,违反者将没收合同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承租者无条件将该物业交回我社进行重新招标。由此对房屋造成损毁必追究法律责任。如在租赁期内(即2016年12月6日至2021年 12月5日),遇到该物业发展重建或村改造,承租方应无条件交还经济社,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得异议。经济社只负责对中标者出具相关证明,中标后不能转让到第二承租人,如对外转租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者自行解决。

5、新物业承租人在规定的交接时间前,不得干扰租户。

6、新物业承租人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和标准(每一层)安装简易喷淋系统,费用由新物业承租人负责承担,与经济社无关。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董建球联系电话:138*****932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9号

联系人;潘小姐、池先生联系电话:********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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