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灵山县2016年非摘帽贫困村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项目编号:GXZC2016-J2-011-GXXD)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灵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2016年非摘帽贫困村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2016年非摘帽贫困村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2-011-GXX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硬化水泥路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
六、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竞标人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北九巷9号(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竞标人在职员工,且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竞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即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并核查原件。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圆整(¥19000.00)。
竞标人应于2016年10月25日15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南信用社
账 号:8179 1201 0115 0811 36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25日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0号文华名苑1栋3单元1801号房(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5日15时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0号文华名苑1栋3单元1801号房(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灵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
联系人: 丁宁昌联系电话: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0号文华名苑1栋3单元1801号房
项目联系人:林秋伶联系电话:0777-*******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7-*******
广西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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