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党史研究室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委党史研究室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玉溪市委党史研究室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云南分公司)或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楼国信招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XCZ-C-********。
2.项目名称:中共玉溪市委党史研究室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4,000.00元/年(大写:壹拾壹万肆仟元整每年)。
5.最高限价:¥114,000.00元/年(大写:壹拾壹万肆仟元整每年)。
6.采购内容:
利用中共玉溪市委党史研究室提供的场地,为职工提供早、中、晚餐及会议接待用餐等的制作服务,并做好日常餐具维护、清洁、消毒、保管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限):预算服务期一年,合同服务期一年。本次采购一旦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其余年份按财政核准金额与成交人商议确定预算金额。上一年度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与服务供应商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8.服务地点:采购人职工食堂(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广场一号路上郑井28-1号)。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接受采购人考核并达标年度服务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承诺书)
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持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12:00时,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或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楼国信招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邮件获取: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3.售价:300.00元。
★4.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12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1.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地址:东风广场一号路上郑井28-1号
联系方式:(0877)*******
联系人:王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云南分公司)
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楼国信招标
联 系 人:王荣杰、石艳、张为嫣、石丽红、刘俊辉
电 话:0871-********(昆明)、0877-*******(玉溪)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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