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离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离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等离子手术设备参数
1、低温等离子手术设备
1.1主机界面采用一体化全触屏式智能操作,LED液晶显示屏。
1.2双极多点式电极设计,具备汽化、切割、消融、软骨成形、止血、温度控制,等多种功能。
★1.3主机可对关节液进行术中实时温度监控,并在主机面板上显示温度,当关节液的温度超过使用者设定的调定点后,设备就会给外科医生发出视觉或听觉警报,直接提供反馈。
1.4拥有低温等离子体消融技术,关节腔内工作温度40-55度。
1.5 提供集成式液体外流调节器。具备集成调节器门把手,外流管路智能检测。
1.6 提供电极真空吸引功能,去除精细的碎片,以便提高手术部位可见性。
1.7关节镜保护功能:在刀头过于接近关节镜时,系统会立即暂时中断能量输出,但在刀头移开后会马上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1.8可提供角度为90度,50度温控刀头,均可有实时显示腔内液体温度功能 。
1.9具有微型清创肌腱打孔刀头、软骨刀头 用于肌腱及筋膜的微创手术。
★1.10独立的等离子手术设备。
2、手动工具
1、鸭嘴直蓝钳1把:工作部形态,鸭嘴状,弯0度 ,直径3.17mm,厚度小于1.93mm
2、卵圆直蓝钳1把:工作部形态,卵圆状,弯0度,直径4.39mm,厚度小于1.65mm
产品配置要求:
产品名称 | 数量 |
等离子手术设备 | 1 |
有线脚踏 | 1 |
篮钳,鸭嘴状,直柄 | 1 |
卵圆直蓝钳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3.3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8-2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邮箱地址:jzhh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成都街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