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高峰林场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高峰林场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创建于1953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利用,既具有保护生态的公益属性,又有发挥资源禀赋的经济属性。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培育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

(二)根据生态区位、资源禀赋、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增强发展动力。

(三)依法对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主要包括:1.按照科学绿化的要求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理念,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2.按照严格保护和科学保护的要求,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3.按照科学利用和永续利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资源经营利用工作;4.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生态文化、科普宣传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主营业务包括速丰林、经济林、人造板、森林旅游、土地开发利用等。林场场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职工4500多人,经营面积150万亩,森林蓄积量700万立方米,是广西规模最大的国有林场。高峰林场依托资源、区位、品牌等优势,在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方面做出重要表率和应有贡献,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十佳林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首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林板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储备林示范林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文明单位等。高峰林场设有13个营林分场、11个对外造林部,造林范围覆盖广西13个市、52个县(市区)以及广东省、贵州省多个市县。长期以来,高峰林场坚持把森林资源培育作为林场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场外租地造林等方式,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林场每年造林6万亩以上,木材生产超过60万立方米,在八桂大地上筑起了一道道“高峰绿”,为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绿化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78个,其中:

(一)机关科室10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监察科、营林科、产业科、市场营销科、林政资源管理科、安全生产与防火办公室。

(二)二层经营管理服务机构18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与租赁办公室、林业科学研究所、专业森林消防队、中心苗圃、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林下经济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室、小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外造林管理办公室、离退休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工群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办公室、内部审计中心、碳汇管理办公室、广西高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督查办公室。

(三)临时机构1个:旧房改造项目部。

(四)营林生产单位24个:场内营林分场13个,即银岭分场、平甫分场、长客分场、六里分场、界牌分场、东升分场、延河分场、万盘分场、大塘分场、桃源分场、平厂分场、军山分场、二塘分场;对外造林部11个,即陆川造林部、容县造林部、南宁造林部、藤县造林部、百色造林部、贺州造林部、昭平造林部、贵港造林部、汕尾造林部、清远造林部、梅州造林部。

(五)场办企业25个:1.全资公司10个:南宁龙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高林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高峰林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西融峰农资有限公司、广西华峰大地林业有限公司、南宁市富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高峰九洲人造板有限公司、广西高峰人造板有限公司、广西兴峰木业有限公司。2.控股公司1个:广西森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72.48%)。3.相对控股公司1个:广西瀚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35%,其他三个股东分别占股25%、20%、20%)。4.参股公司7个:南宁市鹏驰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40%)、广西森明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30%)、广西锦云之星储运有限公司(林场占股30%)、广西华鼎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25%)、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5%)、广西高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林场占股10%)、广西高峰佛子岭实业管理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0%)。5.区直林场牵头组建的专业公司6个:广西北部湾华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场占股19.6422%)、广西高峰林浆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场占股11.32%)、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44%)、广西华沃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4.07%)、广西国控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97%)、广西林控互联网平台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2%)。以上占股数据均来自工商登记系统,上述公司除广西北部湾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林场牵头组建之外,其他专业公司均由其他单位牵头组建。

第二部分: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4,25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030.3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7.73万元,增长1.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9.9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9.78万元,下降19.7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较上年相比获得的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万元。

4.事业收入36,035.4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635.63万元,增长36.50%。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71,545.9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06.58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为租金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25.1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00.55万元,下降73.51%,主要原因为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4,25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937.5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7.73万元,增长1.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32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为2023年缴费基数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306.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7.40万元,增长18.28%。主要原因为2023年缴费基数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1,364.51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停伐补助和停伐管护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2.49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109,874.74万元,主要用于营造林投资及日常运行经费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757.50万元,增长4.53%。

5.住房保障支出496.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3.42万元,下降19.90%。主要原因为2023年缴费人数减少。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用于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项目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65万元,用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支出。

8.结余分配0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1,317.9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79万元,增长7.57%,主要原因为双重项目等跨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高峰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7.1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33.11万元,下降47.48%。其中,基本支出1,486.31万元,项目支出3,860.84万元。

高峰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19.19万元,支出决算为5,34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0%。具体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全额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07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中追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左右江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和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支出。

(三)森林管护支出年初预算38.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主要用于停伐管护补助经费支出。

(四)停伐补助支出年初预算166.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74.16万元,本年支出166.87万元,主要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维持国有林场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用于森林管护支出。

(五)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36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支出587.36万元,用于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营林投资支出。

(六)事业机构支出年初预算1,39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30万元,全额用于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工资性支出(津贴补贴)和区直林场国有林管护人员经费补助项目支出。

(七)森林资源培育年初预算为6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961.44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中追加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油茶产业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

(八)技术推广与转化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42.28万元,本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油茶良种标准化栽培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支出。

(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年初预算为26.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经费支出。

(十)贷款贴息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贷款利息支出。

(十一)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161.42万元,本年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森林消防员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森林防火补助项目支出。

(十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年初预算为421.40万元,支出决算为791.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240.94万元,本年支出55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行业改革与重大专项补助和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中追加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6.3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工资1,20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津贴补贴8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高峰林场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高峰林场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高峰林场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项目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峰林场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高峰林场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高峰林场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峰林场共有车辆9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8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营林生产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25个,项目金额共计4,032.12万元。

我部门组织对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项目、国家储备林贷款贴息、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2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自评结果一等项目21个,占项目总数比例84%,二等3个,占项目总数比例12%,四等1个,占项目总数比例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二是绩效过程管理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做好各环节的绩效过程管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油茶产业补助),自评得分100分,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油茶造林面积2019亩,油茶造林合格率≥95%,油茶适应性强,四季常绿,是山区荒山绿化的先锋树种,增加植被覆盖、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实施油茶复合经营,探索了一种高效、多功能经营方式,实现森林经营可持续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高峰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决算 林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