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和田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3*****102*********)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 (1)排水工程: 枣源路:新建排水主管总长820米,管径为de315;新建排水过路预埋支管总长215米,管径为de315;新建附属设施检查井31座。 祥和路:新建排水主管总长1180米(de315,L=255米;de400,L=925米);新建排水过路预埋支管总长237米,管径为de315,管材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排水管;新建附属设施检查井33座。 (2)中水工程 枣源路:新建中水主管总长900米,管径为dn200;新建过路预埋支管总长501米(dn110,L=220米;dn200,L=281米);新建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等总计29座。 祥和路:新建中水主管总长1100米,管径为dn200;新建过路预埋支管总长381米(dn110,L=220米;dn200,L=161米),管材均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等总计31座。 (3)给水工程 枣源路:新建给水主管总长1000米,管径为dn200;新建过路预埋支管总长335米(dn160,L=170米;dn200,L=165米);新建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排气井、消火栓井、排泥井等总计29座。 祥和路:新建给水主管总长1000米,管径为dn200;新建过路预埋支管总长442米(dn160,L=202米;dn200,L=240米);管材均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排气井、消火栓井、排泥井等总计30座。 (4)道路工程 新建园区道路2条,新建道路总长2404.80米,均为支路,其中: 祥和路(团结路-北京路)长1270.5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机动车道)。 枣源路(文化路-科技路)长1134.2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机动车道)。道路工程设计内容包含交安工程、无障碍设施及管涵工程等。 (5)电气工程 祥和路(团结路-北京路)新建电缆YJV23-4x25线缆长2976米,新建电缆YJV23-5x16线缆长1093米,箱变1座变压器容量为125KVA,安装10米道路照明62盏,安装12米道路照明16盏。 枣源路(文化路-科技路)新建电缆YJV23-4x25线缆长2640米,新建电缆YJV23-5x16线缆长462米,箱变1座变压器容量为125KVA,安装10米道路照明58盏,安装12米道路照明4盏。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到 2024年11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5、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其他资金。6、工期:80日历天;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县经济新区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和安新村3巷46号 |
联 系 人:刘洋 | 联 系 人:马博文 |
电 话:0903-******* | 电 话:090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4年10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