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护系统升级服务采购公告

中央监护系统升级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拟购中央监护系统升级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预算(元)

1

中央监护系统升级服务

详见附表一

*****

1

*****

附表一:

*1.对现有philips中央监护系统升级,分屏显示与监护仪衔接,现有局域网硬件改造,连接所有监护仪端口,实现科室所有单机连接监护仪。

2.增加24个床位,中央监护可升级至32床。

3. 配有55寸监视器2个,分辨率3840*2160或1920*1080,可以通过大屏直观看到患者情况。

*4.配有19寸中央监护系统显示器2个,分辨率1280*1024。

5.配吊架2支。

6. 配有16口千兆交换机1台。

备注:1.以上标“*”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则取消报名资格。

2.非标“*”项,超过2项不满足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其他要求

1.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报名表》上登记,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单位授权的销售人员授权书,授权书上附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时须提交一份胶装成册的报名文件。

2.报名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报名文件格式与要求可参照附件。

3.报名文件中应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此外,报名时还须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配置清单、彩页及报价单等。

4.报名产品若是医疗器械,经议价后议定单位所供产品应是其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下的产品,不得提供过期的旧注册证下的产品。若在供货时,报名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发生合法合规延续,经医院同意后,议定单位可提供延续后的最新注册证下的同型号产品。若非医疗器械,议定单位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供货时近三个月以内。

5.质保期:三年。

6.报名单位所报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报价高于预算的、资质不全的等情况,医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7.公告期结束后,医院将择期组织院内议价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

8.议价会上,医院将从产品技术满足度、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临床使用评价、医院以往使用情况、报名单位信誉、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名材料的齐全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议价结果。

9.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2024年10月31日前到市中心医院北门西侧人行道路北,百家汇胡同内向北走50米,路东院内办公楼(原工商所办公楼)四楼405室,联系人:张女士(0477-*******)。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报名单位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医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24年10月25日

报名文件格式要求.docx


标签: 监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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