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区块拆迁安置居住2#(二期)地块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
长丰区块拆迁安置居住2#(二期)地块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长丰区块拆迁安置居住2#(二期)地块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增加:《查询申请函》,具体格式内容如下:
查询申请函鄞州区(或宁波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名称) 参加长丰区块拆迁安置居住2#(二期)地块智能化工程施工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申请查询我单位及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 、拟派项目经理 (姓名) 自
(后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宁波长丰新农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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